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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系统产前超声筛查
日期:2016年2月5日 浏览 1573
属于国家产前超声检查Ⅲ级,适合所有产妇,检查时间:孕20-24周。
通过该检查可以观察各器官主要的解剖结构及发育情况。从而发现胎儿是否存在畸形,为临床是否选择终止妊娠,或为胎儿选择何种出生方式以及出生后选择何种治疗方式提供依据。
应用价值:能检测出胎儿大部分的结构畸形。
目前国内最新动态是进行四级产前超声检查,即在原有三级基础上,加上一个系统单独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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