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病友同志:您好!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与支持。
住院期间,我们将尽力给您帮助。为了您疾病诊治的方便,更好地配合治疗活动,尽快恢复健康,重返工作岗位,希望您配合我们做好如下工作:
1、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收藏有困难者,也可交医院代为保管,严防失窃,若有丢失,责任自负。
2、病房内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饭煲、电热毯等)。
3、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外出或回家过夜,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问题,责任自负。特殊情况应向床位医生提交书面请假条请假,经医生同意后方可外出,在院外发生一切,责任自负,并须按规定时间内返院。
4、请不要馈赠医务人员红包、礼金。如遇工作人员暗示您直接交费(不给发票)或索取钱物及其他不良行为,请您记下他们的胸牌号和姓名,随时向院部举报或投诉,医院将给予严肃查处,并对您予以保密奖励。
5、住院期间不得自带药品治疗,特殊情况须经床位医师同意方可使用。
6、住院病人及陪同人员请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
7、为保证您的病情得到及时治疗,请及时交纳住院费用。
8、因以下原因,您需留有一人陪护
¨1)未满14周岁的儿童,需家属陪伴照护。
¨2)老弱病残,生活需要照料的患者,应遵医嘱留有陪护。
¨3)病情危重,随时有可能发生病情变化,医嘱要求留有陪护的患者。
¨4)有悲观厌世情绪者、自杀倾向的患者等。
¨5)麻醉未清醒、躁动、有意外受伤可能的患者,需留有陪护一人。
¨6)有精神疾病史和精神疾病的患者,其人身监护责任由家属承担。
¨7)告知紫外线灯使用及注意事项。
¨8)其他。
陪护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陪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有陪护能力。
2)陪护人员应做到不间断陪护,如有事暂时离开患者,必须通知护理人员帮助照看,方可离开,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
3)陪护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讲究公共卫生、服从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的管理和安排。
4)陪护人员应协助护士按要求做好患者的生活护理。发现患者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当班医护人员。
5)如因陪护疏于看护而发生患者跌倒、坠床、烫(烧)伤、走失或自杀等意外事件,后果由患方自负。
6)陪护人员不得擅自进行各项护理操作及其他非护理人员交代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