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 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定本制度。
一、在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制 度的实施。
二、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 区域、公共场所等禁烟区吸烟。
三、在院内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一律不允许在院区吸烟。
四、医院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表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五、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六、医院职工发现在院内诊疗区域、办公区域、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者,应进行劝阻或指引到吸烟区内吸烟,劝阻无效时可 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七、定期开展控烟督查,并将控烟信息,督查结果及时公示。
八、各科室主任(科长)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病区护士长负责本病区区域内控烟工作。
九、将控烟目标作为年度考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对试用期人员违反规定的,医院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