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医字[2014]61号
关于印发《郎溪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
自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郎溪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自聘人员实施方案》予以下发,请组织学习。
郎溪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自聘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招聘的相关政策,为适应我院发展需要,进一步吸纳优秀人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不断提高全县医疗服务水平,为使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考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要求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限制依据具体招聘时间予网站公告;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具体招聘公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3、现役军人;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程序如下:信息发布、资格审查、报名、笔试、技能操作、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信息发布
每次招聘公告通过郎溪县人民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lxxrmyy.com)向社会公开发布,或在相关院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开发布。
(二)资格审查:院办公室负责对招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均在县人民医院网站或相关校园公告
(四)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到郎溪县人民医院院办公室或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报名费50元。
(五)考试办法
护理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操作及面试考核;临床、医技、药学、财会、行政后勤等采取笔试及综合面试答辩方式。考官均临时抽取,总分数为100分。应届毕业的大专院校现场招聘者,采取现场交流初选,集中到医院进行综合面试答辩方式。
(六)成绩合成
护理人员招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技能测试及面试3:3:4合成确定。最终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临床、医技、药学、财会、行政后勤等招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及面试4:6合成确定。最终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以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若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参照此法。
(七)体检
1、体检工作由郎溪县人民医院负责,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
20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招聘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郎溪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录用。校园招聘者,结果直接通知应试者本人。
(九)聘用及待遇
招聘结束,结果经院办会研究确认后,按计划聘用。聘
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含3个月试用期、1年见习期,具体规定及待遇参照《郎溪县人民医院关于录用职工工资与绩效等待遇的规定》及《关于对聘用制财务人员职称聘用的补充规定》等文件执行。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0563-7012555。
四、其它事宜
本方案适用于自聘人员招聘,由郎溪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63-7012555、7012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