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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郎溪县人民医院“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发布:郎溪县人民医院  日期:2018-03-10  浏览:1953次
郎医字〔2018〕13号
关于印发《郎溪县人民医院“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郎溪县人民医院“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3月5日

郎溪县人民医院“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县卫计委《关于开展“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的指导意见》(〔2018〕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优化参合患者住院医药费用结算服务模式,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便利周到、安全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现就在我院实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相关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按照患者自愿、方便快捷、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促进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与新农合、医保结算管理有效衔接,缩短等候时间,确保患者及时住院、及时得到有效治疗。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先住院后付费”,缓解患者在较短时间内筹措预交住院治疗费用负担,促进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改善服务,规范诊疗及收费行为,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三、实施范围及对象
(一)凡来院住院治疗的以下患者可享受先看病后付费的服务模式:
1、参加郎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
2、“三无”人员(无姓名、无住址、无陪护)。
3、需紧急救治的重症患者。
(二)以下情况不享受该措施,执行现缴住院押金模式:
1、各种有他方责任及无明确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的患者。
2、生育保险、未参加新农合、居民、职工保险的人员。
3、恶意欠费有不良记录的人员。
4、自杀自残、中毒、酗酒、吸毒、性病、工伤及户籍为郎溪县以外的人员。
四、实施办法
(一)参合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无需缴纳押金,只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提供患者本人(或陪同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对纳入“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范围的患者,相关临床科室要根据病情告知治疗该疾病预计所需费用,并提供费用清单或电子查询方式,以备患者查询,不再催缴住院押金。同时,在临近出院时,管床医生或护士要预先告知患者个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备患者或家属筹款结账。
(三)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新农合、职工居民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对特殊困难家庭,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的,可与医院协商签订《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还款期限由医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然后再办理出院手续。
(五)“三无”患者在澄清其身份和所患疾病是否纳入新农合医保管理范围后,再确定是否继续享受“先住院后付费”优惠政策。
(六)患者医疗费用未结清,或当次住院欠费未按协议约定按期还款,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下次住院将不再享受“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医保中心将其户所有人员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管理,其户所有人员下次住院时将所欠费用结清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补偿待遇,但今后不再给予“先住院后付费”优惠政策。同时,医院也可根据协议书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缴医疗欠费。
(七)对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患者,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患者医疗费用分段结算,防止垫付费用积压,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模式,既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又有利于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增进病人满意度,通过实施这一措施,能更充分体现医保、新农合政策的公益性。因此各科室和全院职工要高度重视,把实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作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增进医患和谐、惠及群众的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医院实际,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确保医院不受损失,真正把这项工作变成一项方便群众的惠民工程。
(二)严格准入制度。门诊接诊医生、入住科室、住院处工作人员在告知病人或家属实施该项服务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及病种,对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办理相关手续并向病人或家属告知相关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社保科每天对科室前一天入住的病人身份及是否符合报销条件进一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改为自费。
(三)入院医保登记时与医院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一份交由社保科保管,一份交由病人保存,在诊疗过程中开通透支通道,负数记账,科室要有专人每天查询费用情况,并告知患者。对费用较高的病人,每满5000元,要及时通知病人到住院处缴付个人承担部分,如不及时缴付,通知社保科终止协议,出院前两天要预先告知病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便病人筹款结账。对未带证件的暂按照自费病人办理入院,并要求病人48小时之内带齐证件办理先看病后付费手续。
(四)规范诊疗服务,加强宣传。要严格执行药品采购、抗菌药物使用及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并结合实施临床路径,推进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及收费行为。向患者提供费用清单,并通过大屏幕、宣传栏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让来院就诊的患者理解支持这项工作让群众“花明白钱,看放心病”,真正把我院的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全力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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