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医字〔2018〕38号
关于印发《郎溪县人民医院2018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郎溪县人民医院2018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6月13日
郎溪县人民医院2018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
据《2018年郎溪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要求,为规范我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在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基础上,收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了解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水平和趋势,确定危险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掌握主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修订及跟踪评价等提供科学依据。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和食源性疾病爆发隐患,以利于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和监管措施。
二、监测细则
(一)定义
食源性疾病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
食源性异常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病因诊断的就诊病例。
(二)重点监测科室
消化内科、儿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ICU等科室。
三、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包括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食源性异常病例和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
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包括对食源性疾病病例(含食源性感染性病例、中毒性病例及食源性异常病例)的信息采集,监测内容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检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
(二)食源性异常病例
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病因诊断的就诊病例。
(三)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
对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2人以上或出现1名及1名以上死亡病例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进行监测。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及食源性异常健康事件。
四、监测对象
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异常病例,重点关注婴幼儿、中小学生、孕产妇等病例,由定型包装食品引起的病例,以及发生在餐饮服务单位的病例。包括:
(一)感染性病例:出现腹泻,可伴有腹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的病例,也包括怀疑由食品引起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等症状的病例。
(二)中毒性病例:具有生物性、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水产品相关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肉毒毒素中毒、米酵菌酸中毒、河鲀毒素中毒等。
(三)异常病例:与食品相关,但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病因诊断的就诊病例。
五、监测流程
(一)符合监测的对象在本院就诊,首诊医师发现符合本方案定义的可能与食品相关的食源性疾病病例。
(二)临床医生填写纸质《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上报医务科,报告卡填写时字迹应清晰规范,内容完整清晰,尤其要准确记录患者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能确保找到该患者的详细信息,以便开展流行病调查或以后随访时有据可循。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的记录应当详细和完整。
(三)发现食源性异常病例,接诊科室应立即通知医务科组织医院内部专家会诊,确认是否为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专家会诊确认异常病例后,填写《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登记表》。
(四)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当按照我县《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报告。
(五)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医务科在向疾控中心提交上述材料前,须对报告内容进行逐一核实。
六、救治流程
(一)确认为食源性疾病或异常性食源性病例者,医务人员要积极实施救治,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
(二)如果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实施救治。
七、填报数量要求
医院2018年全年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总数不低于350例,可疑食品填报率不低于95%,应做到真实填报,应报尽报,及时上报。
八、信息报送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
临床医生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应及时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要求填写信息完整、准确;填好上报表后应在24小时后内送至医务科;对于临床医生接诊的病人属于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立即通知院感办及医务科,按照我县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报告;对于食源性疾病个人信息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上报病例信息。
(二)食源性异常病例
临床医生发现符合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后应填写《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并在1小时内报告医务科。医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讨论,并承担必要时病例信息的上报工作。对于个例食源性异常病例,于16小时内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将会诊后确定的食源性异常病例信息在会诊后当天报告县卫计委及疾控中心,并及时报送患者相关资料;对于2例及以上食源性异常病例,于2小时内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将会诊后确定的食源性异常病例信息立即报告卫计委及疾控中心,并及时报送患者相关资料。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意识
全院医务人员要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工作重要性和复杂性的认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措施。
(二)突出重点,积极主动
临床医生在日常诊疗活动中,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工作细致,发现符合定义的食源性疾病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监测应及时主动地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或《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并上报医务科。对于突发群体食品安全事件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应主动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并及时上报疾控中心。
(三)设置专项使用资金
1、派遣我院管理科室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等参加省、市专项会议培训,学习食源性疾病相关知识及最新要求任务等。
2、安排专项人员负责食源性疾病网上填报工作,并配置电脑、打印机各1台。
3、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食源性疾病相关知识、任务、上报流程等培训。
4、对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表》并及时上报医务科的医务人员进行奖励、对进行食源性疾病网络上报人员进行奖励。
十、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