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医字[2013]13号
关于赵敏芳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科室:
由于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经2013年3月12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成立重症医学科,按郎医管会 [2012]01号印发的《郎溪县县级公立医院章程》,设立医院总会计师,并对院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进行调整,决定:
刘根丰同志任重症监护室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余锁霞同志任重症医学科护士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聘任陈胜霞同志为总会计师兼财务科科长职务(试用期俩年);
赵敏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彭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杨金秀同志担任宣传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纪荣同志任急诊科副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免去季昌荣同志院办公室主任、人事科长和宣传科长职务,免去以上任命的其他同志原有职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