郞医字[2013]56号
关于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及陈进等同志
工作职务任命的通知
各科室:
为适应新形势下医患关系处理的需要,经
陈进同志任医务科科长兼医患关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国平同志任医患关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三个月);
王爵敏同志不再兼任医务科科长。
附:医患关系办公室职责
报:县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医患关系办公室职责
一、受理患方直接投诉,接受各科室医疗纠纷通报。遇有重大医疗纠纷,须及时通报所涉及科室的主任及医院相关领导。
二、对一般医疗纠纷,与所涉及科室的科主任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证据保全、说服解释、制定并执行解决方案。建立医院投诉档案、立案归档、存档备查,组织重大医疗纠纷的调查,参与应对处理。
三、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信访部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部门联络,参与医疗纠纷院外调解和接访处置。
四、负责“三无病人”、困难群体等特殊病人处理的联络协调、费用处理、档案建立等工作。
五、制定并落实全院医师法律、法规及防范医疗纠纷的培训计划。
六、对发生医疗事故或违反《条例》规定的责任人,向医院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