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卫生局党委关于印发《县卫生局关于在全县卫生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郎卫党【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 组织领导
1、成立创先争优领导组
组 长:高钱贵
副组长:薛建平
成 员:陈启浩 陈 卫 季昌荣 芮青才 夏卓华
杨 劼 张晓顺 王利琴
2、具体工作
(1)落实领导责任。总支书记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提高思想重视程度,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妇建”,以党总支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2)运用典型引路。充分发挥报刊、广电、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采用党员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对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3)注重统筹兼顾。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完成单位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干部能力提升年、争创学习型医院”活动结合起来,注重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向群众兑现承诺;进一步增强活动实效,注重与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相衔接,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4)加强督促,要不定期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自查,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检查等形式,了解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研究解决问题,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二 活动的意义和要求
(一)活动的意义
在总支、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对于深入扎实开展“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政治生态,对于推动党的建设更好的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自身中心工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以病人为中心,创先争优,提升服务”作为活动主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现组织争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
1、推动科学发展,各支部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推动科学发展的自觉行动,党员要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促进社会和谐。各支部和党员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3.服务人民群众。各支部和党员要尊重群众,紧密联系群众,紧密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 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党员为重要内容。先进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好“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弘扬沈浩精神,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四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5月份。
制定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活动安排部署,设计活动主题,做好宣传发动,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积极投身争先创优活动中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
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掀起活动高潮,表彰先进支部和先进个人。
(三)深化提高阶段: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着重围绕“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开展新一轮的创先争优承诺活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0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
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系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展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五 工作措施
紧紧围绕主题,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调查研究
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党员群众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努力使调查研究的过程成为宣传发动党员和群众的过程,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参与面。
(二)公开承诺
实行创先争优公开承诺登记制度,明确具体承诺事项、目标要求、时间进度和具体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三)群众评议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各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聘请活动评议员等活动,扩大评议群众参与面,丰富评议形式。
(四)评选表彰
总支、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适时评选表彰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支部和优秀党员。
二0一0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