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普通住院报销:
需带证件:病人身份证、医保卡、就诊证、住院押金单、住院通知单。
起付线:当年第一次500元,第二次300元,第三次200元。
报销比例{符合报销}:在职职工 94% 退休职工96% 城镇居民 75%
当年报销封顶线:城镇职工8万 城镇居民6万
年生育保险定补:
需带证件:产妇身份证,就诊证,医保卡,出院记录,住院发票,双方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
报销地点:居民生育保险在县医院社保科办理,职工生育保险在县医保中心办理。
正常分娩:在职职工定补1000元 城镇居民定补400元
剖宫产:在职职工定补2600元 城镇居民定补600元
年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外伤报销:
病人入院后凭门诊病历到社保科领取并如实填写《职工、居民意外伤害调查表》,书面说明一份受伤经过在所在单位(或居委会)盖章,并提供有效证件,报销比例同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温馨提示:住院病人须在三天内到社保科登记!严禁冒用他人医保卡登记!严禁住院期间擅自外出!一经发现将取消报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