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对象均享有二次报销内容:五保户、低保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持相关证件、身份证、住院补偿结算单,均可享受二次补助。
来源/发布:郎溪县人民医院 日期:2017-03-23 浏览:4263次
1、特困、五保户、城镇三无对象:75%救助,每次救助最高8000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5万元。
2、低保:70%救助,每次救助最高为6000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2万元。
3、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救助比例为 0,优抚补助如下:
(1).在乡复员军人补助80%,年度累计不超过1.5万元;
(2).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补助60%,年度累计不超过1万元;
(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助50%,年度累计不超过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