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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郎溪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发布:郎溪县人民医院  日期:2017-09-05  浏览:1333次

郎医字〔201738

关于印发《郎溪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郎溪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7月1


郎溪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实施

方案

为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职责,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宣城市2017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卫计监[2017]25)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本院传染病防治特点,进一步提升本院传染病防治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监管可控、成效可量、模式常态、效率优化”的工作目标,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实施方案有效落实,成立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钱贵

副组长:陈启浩 张建红 王爵敏 李忠秀

成 员:陈年映 陈进 李俊俊 敏 胡正华

高 娟 吴爱平 蒋礼芳 张伟 魏明翠

左孝红 张 静 芮青才 冯

郭敏慧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及实施本方案。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陈年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评价质量控制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综合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监督抽检等8项内容。

(二)检查方法:根据宣卫计监[2017]25号文件将对本院各临床科室进行自查自纠,自查结果在院周会进行通报,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监督科室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到位。

(三)监督综合评价结果与日常医疗质量管理相结合,加强动态监管,将监督评价结果与科室绩效、个人评价、职称晋升等工作相结合,对出现传染病防治工作重大问题的科室及个人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四、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上旬)开展相关动员部署与培训,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解。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中旬):各科室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完善整改,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及相关部门联席进行本院自评工作,并及时将本院自查自纠情况报郎溪县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三)检查评价阶段(2017年7下旬-8月)积极准备,做好各项工作,迎接县卫计委、县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对我院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落实相关培训指导、自查整改、完善提高等各项措施,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完成此项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

(二)明确职责、认真落实责任按照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上级相关规定,坚持监督与规范结合、指导与检查并重,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促进综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三)健全机制,加强衔接配合将综合评价工作作为我院促进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要定期通报监督评价结果,解决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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