郞医字〔2017〕17号
关于彭珺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彭珺同志任健康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监管办主任职务;
杨莉同志任健康管理中心护士长兼健康管理师,免去其透析中心护士长职务;
叶金花同志任透析中心护士长;
李康同志任健康管理中心主检,免去其体检中心主任职务。
成立质管科,李俊俊同志兼任质管科科长,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取消监管办及体检中心设置。
2017年4月13日
报:县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