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医院廉洁行医公示
来源/发布:郎溪县人民医院 日期:2012-10-24 浏览:1822次
一、遵守医德规范,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二、坚持原则,不以医谋私,不开人情处方、人情假或病情不相符合的诊断书或虚假报告。
三、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按病情选用恰当药物和检查,不开大处方,合理检查,不增加病人负担。
四、不收受和索取病人或家属的红包与礼物,不接受吃请。
五、根据医院管理条例,正确管理和使用医疗仪器,严格控制乱用滥检等损害病人利益的行为。
六、遵守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规章制度,不私自向病人销售药物,不引导患者到院外药店购药。
七、未经批准不得利用业余时间私自行医,谋取私利。
八、爱护医院仪器设备,药品及其它公共财物,不浪费、不侵吞、不损坏、不以公物做人情。